各县(市、区)医疗保障局、教育局、财政局、税务局,全市各学校:
为做好2026年度全市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,根据相关文件规定,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参保对象
在我市各类学校就读的在籍学生(含保留学籍)。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,其中:高等院校、职业院校(含技工院校)学生,个人缴费部分由学校代收代缴。
二、缴费标准
2026年度我市各类学校学生个人缴费标准不变,高等院校、职业院校(含技工院校)学生个人缴费330元(含长期照护保险30元),除高等院校、职业院校(含技工院校)以外的学生个人缴费530元(含长期照护保险30元)。
医疗救助对象以及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(1-2级),个人缴费部分按规定由政府全额资助。
三、缴费时间
2026年度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期为2025年9月1日至12月25日。
凡在申报期内由学校统一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学生,可按规定及时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有关待遇。
四、工作要求
(一)加强组织领导。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责任担当,周密组织实施,根据《江苏省贯彻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若干举措》(苏医保发〔2025〕26号)的通知要求,要落实外地户籍中小学生在常住地参加居民医保,全面推进在校学生参保缴费工作,切实维护学生医疗保障合法权益,为学生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。
(二)明确职责分工。医保部门负责组织推进在校学生参保工作,宣传医保政策,做好学生参保工作的培训和指导;教育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学校做好相关工作,加强工作协同和数据共享,提高学生基本医保参保水平;各学校落实专人负责,广泛宣传发动和引导在校学生在学籍地参保;财政部门负责做好财政补助资金保障;税务部门负责依法依规开展医保费征缴,持续优化缴费服务,配合医保部门共同做好参保缴费政策宣传工作。
(三)强化部门协同。医保、教育、财政、税务部门建立健全部门信息沟通和工作协同机制,强化部门协作,扎实有效推进学生参保工作。医保部门将联合税务、教育部门,定期对各学校2026年学生医保参保情况进行督导,确保在校学生应保尽保。
南通市医疗保障局 南通市教育局
南通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南通市税务局
2025年7月23日
(此件公开发布)